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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效力案件可否再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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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5-26 15:26:1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在现实生活中,当婚姻关系成立之后,就会产生夫妻间应有的权利和义务。这时就有这样一个问题了,婚姻效力案件可否再审呢?为了回答这个问题,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,以供大家参考学习,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。
  一、婚姻效力案件可否再审
  确认婚姻效力不能再审。
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
  第九条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,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;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,即发生法律效力。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,可以调解。调解达成协议的,另行制作调解书。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,当事人可以上诉。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 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院决定再审
 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发现确有错误,认为需要再审的,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。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发现确有错误的,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。
  根据此条之规定可看出,采取一审终审制的仅限于婚姻效力的判决,而对于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则适用两审终审制。
  二、婚姻无效的情形
  《婚姻法》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  1、重婚;
  2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;
  3、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,即近亲结婚;
  4、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。
  第十二条【婚姻的无效】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,自始无效。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。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。当事人所生的子女,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。
  以上就是小编对“婚姻效力案件可否再审”所进行的解答,由此可见,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了确认婚姻效力后是不能再审的。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,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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